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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編譯劉忠勇/綜合外電】

Google跟進臉書(Facebook)利用社群登廣告的作法,11日宣布將推出用戶推薦的廣告。Google+用戶只要點選+1,用戶名稱、相片、評分和評語都可能出現在廣告上。新政策將於11月11日生效。

Google宣布更新服務條款,將推出推薦分享的廣告,跟進臉書(Facebook)藉由用戶按「讚」分享廣告給朋友的作法。不僅Google+用戶社交圈的朋友看得到,也可能出現在Google連結的數百萬其他網站上。

只要Google+用戶點「+1」公開推薦某一特定品牌或產品,用戶的相片就可能出現在廣告上。用戶在其他Google服務如網站商店Google Play分享的餐廳或音樂評語和評分,也會被用於Google廣告上。

這種廣告的確有利行銷,但網路隱私權促進團體EPIC主持人羅騰柏格指出,這些廣告把用戶相片作為商業用途並不公平。他說,聯邦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評估,這種調整是否違反Google 2011年對不得回溯更改用戶隱私權設定的承諾。

未滿18歲的用戶將不會被用於推薦廣告,此外Google+用戶也可以按個人意願,選擇不要在廣告顯示個人的推薦。但羅騰柏格表示,Google每次改變政策,都不該讓用戶必須自己重作隱私權設定。

Google發布新聞稿回應說:「用戶的隱私和安全是我們所優先考量的,我們相信,服務條款更新是為用戶釐清重大隱私和安全細節的積極作法,也完全合於法律規定。」

彭博商業周刊指出,Google和臉書都面臨侵犯隱私權的爭議,但Google這次並無侵犯隱私權之虞。周刊報導說,臉書的問題並非出在把用戶納入廣告中,而是並未清楚說明這種作法,Google所做的就是要避開這種爭議。

周刊說,選擇不要被利用來廣告很簡單,只要進自己Google 「推薦分享」的頁面,取消已勾選同意的原始設定,會彈出一個提醒說「你的好友將無法因你的推薦受益」,只要按「繼續」即可更改設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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